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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新宅世代』電競情人選拔大賽
主旨:
尋找『新宅世代』電競情人、打造『新宅時代』新巨星
活動介紹:
凡年滿18歲的女性,擁有夢想與熱情,就可參加『新宅世代』電競情人選拔大賽,優勝者除可獨得總價值10萬元獎金獎品外,並獲邀成為【2010 阿茲特克年度代言人】;此外也附設了「最佳人氣」、 「最佳才藝」、「最上鏡頭」等相關獎項,並各自擁有總價值1萬元獎金獎品,總獎金價值高達30萬。
除高額獎金外,阿茲特克也將提供完整的藝人育成規畫,表現優異的美少女,將可獲得完整專業性藝人培訓課程,參與各類電視節目演出、活動代言等,成為數位時代最佳代言人;同時參加票選的網友也有機會抽得大獎。
參賽條件:
自認是新宅世代之美少女,個性活潑、熱情自信、勇於表現自己,具備任何才藝(歌唱、舞蹈、主持…等)之數位世代美眉,符合下列條件,皆可報名參加。
1、 限女性、未婚
2、 年滿18歲以上
3、 身心健康、無不良嗜好
4、 國籍不限(非本國籍者,需持有效入出境及拘留文件)
參賽辦法:
1、一律採取網路報名,98年12月23日起請至阿茲特克官網AztecCup.com中「2010新宅世代電競情人」活動網頁報名。
2、於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表時,需上傳半身近照一張、全身照兩張及生活或工作照兩張,共三種、五張照片。(請勿上傳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法令之行為照片)。
3、請正確並完整填寫個人資料,如發現偽造不實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報名資格。
4、報名前請詳閱報名辦法、注意事項及參賽權利與義務。
5、經審核後主辦單位將會於24小時內更新於網站。
報名流程:
Step 1-至阿茲特克官網(AztecCup.com)註冊,登錄會員
Step 2-於網站活動報名頁,登錄報名
Step 3-至網站會員專區 我的相本 新增「新宅少女」相本資料夾
Step 4-請將參賽照片上傳至「新宅少女」相本資料夾
活動規則:
『 2010新宅世代電競情人』活動共分為三階段
【第一階段-網路海選】
• 所有經網路報名並通過資格審查之參賽者均具備參加資格;參賽者登錄會員資料須詳實,會員姓名、e-mail,以方便入選通知。
• 完成報名資格者經審核後,皆有機會參加【第二階段-個人宣傳短片拍攝】。
• 98年12月23日至99年1月31日期間透過網友點擊支持,人氣指數最高之前10名進入面試才藝複賽(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)。
• 複賽取最終前6名即可參加【第三階段-阿茲特克三周年慶總決賽】。
• 經審核後已完成報名資格者,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已刊登於網站上之個人資料與照片圖像等,進行活動宣傳與媒體使用。
【第二階段-個人宣傳短片拍攝】
• 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於99年1月起進行個人專屬宣傳短片拍攝,不克前來者以棄權論。
• 參加短片拍攝者須自行準備可展現個人特色、優點的服裝造型。
• 參賽者個人宣傳短片將於媒體平台強力放送,爭取更多網友投票。
【第三階段-阿茲特克三周年慶總決賽】
• 時間:99年2月20日
• 地點:台大體育館
• 99年2月初於「2010新宅時代電競情人」活動網站公佈6名入圍決賽者。
• 所有6名決賽入圍者,需簽署參賽同意書,同意參加公開的各項決賽甄選活動,以及決賽期間主辦單位安排之宣傳活動,如雜誌拍攝、節目通告、造勢活動、攝影活動等。
• 所有入圍決賽者將參與99年2月20日舉辦之最後決賽活動,展現個人才藝,並進行現場觀眾票選。
• 現場將由「阿茲特克新宅評審團」進行最後評分並加入網路及決賽現場觀眾票選成績,加總計分。
• 網路票選30% 才藝表演30% 舞台魅力30% 現場觀眾票選10%
獎項:
第一名:總獎值10萬元 (含后冠、獎金NT$30,000、權杖、當選證書與 42' 液晶電視乙台)
第二名:總獎值 5 萬元(含獎金NT$20,000、當選證書與豐富獎項)
第三名:總獎值 3 萬元(含獎金NT$10,000、當選證書與豐富獎項)
最上鏡頭獎:總獎值 1 萬元 (含獎金NT$5,000與豐富獎項)
最佳才藝獎:總獎值 1 萬元 (含獎金NT$5,000與豐富獎項)
最佳人緣獎:總獎值 1 萬元 (含獎金NT$5,000與豐富獎項)
入圍決賽者可獲得
• 主持、舞蹈、歌唱、走秀、各類才藝、專業藝人培訓課程
• 阿茲特克2010年度代言人
• 藝人經紀約
網路票選前20名皆可獲得 精美保養用品組乙組(市價NT$10,000)
根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,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於2009年10月28日公布之第三條第七款,2000元以上獎金需扣20%所得稅,2000元以下獎金需扣10%所得稅。
權利義務:
參賽者需遵守以下規範
• 參賽者須審慎詳閱並遵守以下參賽規範。
• 參賽後直至活動結束前之所有期間,不得與個人或公司簽署任何經紀性質合約,一旦違規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;活動結束後,主辦單位擁有洽談經紀約之優先權。
• 入圍者需全程參與各階段活動(個人宣傳短片拍攝、記者會、決賽演出等),如遇缺席,主辦單位有權扣分,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參賽資格,另由備取人選遞補。
• 活動過程產生之所有平面、影像畫面著作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。
•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、影像、圖片,且均視為本活動資料,著作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。
• 參賽者不得於公開場合或網路平台代表主辦單位進行任何評論,並禁止發表對本活動涉及詆毀、影射或誤導之言論,如經發現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• 獲獎人需履行相關義務方可領獎,其中包含專題拍攝、媒體採訪與主辦單位規劃之必要行程。
• 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20,000元以上,依國稅局規定應於領獎前繳付10%之稅金(外籍人士須繳付20%稅金)。
• 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,主辦單位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。
•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辦法等相關內容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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